发布者:高旭 发布时间:2019-05-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19〕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大学生心理素质,经研究决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校举办第十八届“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活动的主题为“育新人,育人心”,力求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以点带面,切实满足多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心理育人的有效路径。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首届班级心理嘉年华活动
活动期间,2018级全体学生班级需至少组织一次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简称“班级心理嘉年华”,活动形式任选,如体验式心理素质拓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朋辈心理沙龙、心理健康操、心理情景剧等。各班辅导员应做好动员宣传工作,各学院学工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心理咨询中心为班级心理委员开展相关培训。各班级需于5月17日前提交活动策划,由学院心素会和心联会协助组织实施,活动完成后统一填写《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登记表》,并提交活动总结材料。
为便于各班级开展户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心海乐园(户外心理素质拓展基地)面向各班级免费开放申请,并安排培训员协助开展体验式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最后,将根据各班级活动组织情况、宣传情况、活动效果等指标,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二)寻访选拔心理健康大使
为营造“积极向上、榜样示范、成长互助”的校园氛围,大力发展“朋辈互助”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活动期间将举办第九届心理健康大使寻访选拔活动,遴选10-15名身心健康、情智双全、知行合一的同学,授予“心理健康大使”荣誉称号,给予相应表彰,并以这支队伍为核心,组建第21届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联合会,同时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和服务活动。
5月20日前,开展动员宣传和遴选推荐工作;5月25日前,心理咨询中心组织材料审查,面试初评,心理素质拓展;6月5日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讲,采访入围候选人,编写事迹材料,开展人物宣传,举行网络投票;6月上旬,举办现场综合评审会,评选出最具代表性的心理健康大使。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三)组织5·25心理健康文化博览会
5月25日是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当天,各学院学工办应组织学院心素会学生在南北区学生生活广场分别开展心理健康文化博览,通过直观形象的科普宣传、丰富有趣的体验性活动等,集中展示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成果和特色,加强广大师生对心理健康及相关服务的积极关注和正确理解,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开展心理危机大排查
5月25日前,各学院学工办对全院所有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发现和关注有自杀、自伤或伤人意向或行为的学生、患有严重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学业或毕业困难的学生、严重适应不良的学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失恋或感情挫败的学生、陷入“校园贷”危机的学生、网络(手机)成瘾的学生、患有重度身体疾病的学生、遭遇重大生活变故的学生、个性极端封闭的学生等,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报备数据,同时分级做好干预工作,留存相关记录。排查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与隐私,严格遵守保密伦理。
(五)举办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与表彰大会
6月上旬,将举办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与表彰大会,开展工作经验交流,表彰一批朋辈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为班级心理嘉年华等活动颁奖,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三、相关要求
(一)促进心理健康、预防心理危机是全校师生共同的使命,请各学院学工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利用好学院心素会、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保健员这支队伍的力量,积极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做好各项工作。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需结合本学院特色,开展个性化、多样化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咨询中心陈梦琳老师,电话:87045343。更多活动资讯请关注“心海导航”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ecjtu525)。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