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联合会简介(心联会导师制管理办法)

发布者:花椒心理  发布时间:2019-03-08  浏览次数:

1 总则

1.1 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联合会,简称“心联会”,创始于2001年,是由华东交通大学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心理素质教育研究院)指导成立的校级学生服务组织。

1.2 心联会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心理素质教育研究院)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服务,指导协调全校各学院心理素质促进会(部)、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保健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预防减少心理危机,整体促进在校大学生心理素质。

1.3心联会实行“导师制”管理和“理事会”制度,以“关爱心灵成长,成就美好生活”为宗旨,长期致力于打造“家庭式、精英式、学习型、服务型”学生组织。

1.4 心联会的徽标为,口号为“世界和我爱着你”,会歌为《相亲相爱一家人》。

2 组织架构

2.1 心联会设主席和执行主席各1名,主席由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心理素质教育研究院)负责老师担任,执行主席由在校高年级优秀学生担任。

2.2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心联会设立若干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选聘1名导师、1名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名组员。导师由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心理素质教育研究院)专职老师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在校优秀学生担任,每个工作组的组长兼任心联会副主席。

2.3 心联会工作组的增加、撤销、合并、更名等事宜需经心联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目前,心联会暂设六个工作组,基本设置如下:

1.素质拓展组

编制:15-20

工作内容:开展全校新生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健康教育宣讲活动;策划组织班级、社团等学生组织日常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大赛;协助老师开展省级或大型心理素质拓展活动;负责心海乐园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开放日活动;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2.办公事务组

编制:8-12

工作内容:策划组织有关活动,培育营造心联会内部“家庭式关心互助”的团队文化;做好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会议安排与记录;协助执行主席协调、考核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干部换届、成员选聘、推优、表彰、奖惩等相关组织工作;收集整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和工作档案;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3.咨询服务组

编制:10-15

工作内容:值班接听心理咨询预约热线87046525,做好心理咨询预约登记或资讯回复;接待心理咨询来访者,介绍心理咨询服务流程,指导来访者填写《心理咨询告知书》,完成心理筛查测试;维护“问问舒老师”微信留言咨询平台,开展朋辈心理健康咨询,或将疑难问题转接给老师;完成新生约谈的电话预约登记工作;负责大型会议和活动的礼仪协调工作;负责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的任务分工与监督执行;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4.测评研究组

编制:5-10

工作内容:协助老师完成全校学生、研究生、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测试;协助老师完成与科研项目有关的资料整理、文献翻译、问卷调查、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自主开展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应用性调查研究;协助老师开展《青少年心理》杂志的稿件征集与初步编辑;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5.学生活动组

编制:10-15

工作内容:策划组织各类朋辈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心理健康大使选拔、525心理嘉年华、心理沙龙等等;负责协调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动员、组织、赞助、总结等相关事宜;协助老师安排地面心理健康教育报告培训;协助执行主席统筹安排、督导考核各学院心素会工作;负责心联会活动经费的预算、汇总、初审、协助报销工作;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6.科普宣传组

编制:10-15

工作内容:负责全校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宣传策划、横幅海报、拍照摄影、采访报道等工作;负责图片、视频、动画的编辑和美化;运营维护“心海导航”官方微信、网站等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平台;协助老师安排在线心理健康教育报告培训、沙龙、微课、直播等;协助老师或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事务。

2.4 各个工作组之间需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心联会执行主席负责各组之间的工作协调。必要时,可经常务理事会同意后跨组选聘成员组建临时工作组(如宣讲团),特定工作完成后,解散临时工作组。

2.5 工作组导师需定期为工作组成员开展团队建设、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每月至少1次,全面、全程推动心联会成员的个人成长。

 

3 议事规则

3.1 心联会执行“理事会”制度,相关事务和活动开展,若本办法无明确规定,则视情况由心联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3.2 心联会主席为理事长,工作组导师和心联会执行主席为副理事长,心联会副主席(各工作组组长)和各学院心理素质促进会(部)会长(部长)为常务理事,心联会全体干部成员为理事。

3.3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召开。提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的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会且一半以上的参会代表同意,方可通过并实施。

 

4 干部换届

4.1 心联会于每年6月份前后举行干部换届,换届遵循自愿报名、民主推荐、公开竞聘、投票选举的原则,干部任期原则上为一年。

4.2 心联会执行主席由心联会常务理事会按照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3:2:1的投票系数选举产生。

4.3 心联会副主席(工作组组长)由相应工作组导师、心联会执行主席、工作组前任组长、工作组其他成员按3:2:2:1的投票系数选举产生。

4.4 工作组副组长直接由组长(副主席)推荐任命。

 

5 成员选聘

5.1 心联会于每年6月份前后面向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集中选拔聘任工作组成员。其他时间若需增补成员,需经心联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选聘。

5.2 心联会成员选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考察试用的原则。

5.3 加入心联会的基本要求包括:

1)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

2)认同心联会管理办法,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

3)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热衷朋辈心理互助;

4)品学兼优,真诚友善,具备一定的工作组职能所需的能力特长。

 

6 其他事宜

6.1 本办法于201861日修订并实行。

6.2 未尽事宜由心联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心理素质教育研究院)所有。